保障群众权益是我们的首要任务,因此在新就业环境下,员工必须按照规定建立起基本的
养老保险关系以及完成相应的缴费义务。
在此基础上,他们需要向新的养老保险参保地的
社保经办机构
递交一份书面申请书,申请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进行迁移衔接。
面对这样的需求,新的养老保险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会在收到申请书之后的15个工作日内,严谨且透明地审核申请内容,对于符合规定的准予执行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移转手续,社保经办机构将会指示参保人员原来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区的社保经办机构签发接收函件,并且为参保人员提供有关信息资料。《
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
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