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员工出于恶意而拒绝签署劳动合同的情况,应按照以下办法进行处置:若自用人开始使用劳动力之日起一个月经劳动者本人同意未建立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应该以书面形式告知该劳动者结束劳动关系,且无需为此承担任何经济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则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而达成的法律性价值约定协议。
在制定或者修改劳动合同时,都必须遵循平等自愿、共同讨论并互相妥协的原则,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条款以及行政法规。《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
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