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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无故辞退员工是否需要赔偿

试用期内无故辞退员工是否需要赔偿
新员工入职到新的单位时候,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了才保障自己的劳动关系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自己的权益就可能会受到公司的侵犯。《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当事人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2024-04-06 14:45:23 已帮助122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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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无故辞退员工是否需要赔偿
根据相关法律条例,您有权对用人单位采取相应的措施。
用人单位并无权擅自施行辞退行为,这样做是非法的,违反了程序上的公正原则。
因此,用人单位不能援引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作为与您解除劳动合同的借口。
在正常的情况下,应当以法律、法规中所规定的基本录用条件以及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设定的知识、技能水平、身体健康状况、思想道德素质等具体条件作为评判标准。
而针对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未能满足录用条件的情况,用人单位务必要提供有力的证据加以证实。
若用人单位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话,那么他们将无权执行劳动合同的解除,反之,若其选择如此做,他们将会承担起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引发的所有法律责任。
然而,尽管试用期内,倘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需求,用人单位希望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此时并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赔偿。
同样地,如果用人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决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他们应依法向该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补偿标准为:
工作满一年的,给予一个月的平均工资;
工作时间不满半年的,则需要支付半个月的平均工资。
在任何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非法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他们都应依法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这种赔偿金按照员工已服务年限计算,每服务一年需支付一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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