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行法律体系中尚未对欠付薪酬的具体时限进行明确规定,然而通常的操作模式是参照员工与企业签署的
劳动合同中所确定的支付薪资的特定日期来运作执行。
倘若雇主未能按照此项约定的日期准时发放
员工工资,那么这种行为便可被定义为薪酬支付的延迟,进而构成了欠付薪酬的行为,员工可以据此向相关部门提出劳动
仲裁申请。《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