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层面上,“童工”一词所描述的是指年龄尚未达到法定成年界线——即年满16周岁这一标准的年轻人或儿童,他们与相关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存在合法的、具有经济利益的劳动行为或是独立进行个体经营活动。
然而,劳动法律法规并未对17岁的人群参与工作活动作出任何限制性规定。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现行的劳动法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则明确规制禁止雇佣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为劳动者,以保障其健康成长和权益不受侵害。
因此,年满17岁者并不被视为童工范畴之内。《劳动法》第九十四条
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