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承包方每周都会向劳动者发放薪资待遇。
而劳务派遣单位则负责为其所派遣的员工支付薪资。
企业按照每月经理及评估派遣员工的工作表现,从而核定派遣员工应当获得的总薪酬、社会保险费用、加班补贴、个人所得税以及住房公积金等相关款项,并于每个月末将这些金额汇集至派遣机构的财务账户。
派遣机构会负责代替整个派遣员工群体进行薪资的支付、个人所得税的扣除以及社会保险金的代缴等一系列事务。《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