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者度过为期三个月的服务期限后被辞退,若此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应恢复其继续履行劳动合冋的权利,或为此向劳动者支付相当于1个月薪资的赔偿金;
倘若该辞退属于无过错性解除劳动关系,那么用人单位有义务向当事人支付半个月薪资作为经济补偿;
至于因当事人有过失行为而导致的辞退,则不在赔偿之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