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刑法罪名库 > 妨害国(边)境管理罪 > 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
  • 什么是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

    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是指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行为。

    查看详细>>
  • 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构成要件

    (一)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二)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而有意提供的主观心理状态。

    (三)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出入境证件的管理秩序。本罪犯罪对象是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

    (四)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行为。

    查看详细>>
  • 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认定

    一、本罪与偷越国(边)境罪的界限

    如果行为人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供自己偷越国(边)境使用,而不是向他人提供,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按偷越国(边)境罪认定。两罪区分的关键在于客观方面不同,即本罪是向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偷越国(边)境罪是伪造、变造证件供自己使用。

    二、本罪与伪造证件变造证件罪的界限

    区别的关键在于客观行为不同:本罪的主要行为是“提供”而非“伪造、变造”,只要行为人向他人提供了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而不论是谁伪造、变造的,均构成本罪;反之,不构成本罪。而伪造、变造证件罪的主要行为是伪造、变造,行为人只有实施了伪造、变造行为才构成犯罪。所以,当行为人只实施伪造、变造出入境证件的行为时,则构成伪造、变造证件罪;当行为人既伪造、变造了出入境证件,又把伪造、变造的证件向他人提供时,则前一行为被后一行为吸收,对行为人按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论处,并不两罪并罚、但量刑时可适当从重。

    三、本罪与骗取出境证件罪的界限

    二者的区别有以下两点:

    1、犯罪对象不同。本罪对象是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后罪的对象是出境证件。作为本罪犯罪对象的证件既有出境证件,也有入境证件,且证件本身并不是真实、合法、有效的,而是伪造、变造的;而作为后罪犯罪对象的证件则只是出境证件,且证件本身是真实、合法、有效的。

    2、犯罪行为特征不同。本罪特征是“向他人提供”,至于行为人如何弄到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的,与定罪无关;而后罪的行为特征是“骗取”,只有行为人弄虚作假,骗取出境证件的,才构成犯罪。

    查看详细>>
  • 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量刑标准

    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查看详细>>
  • 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立案标准

    《关于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案件立案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1、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通行证、旅行证、海员证、签证(注)等出入境证件(以下简称出入境证件)的,应当立案侦查。

    2、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应当立为重大案件:

    (1)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5-19本(份、个)的;

    (2)为违法犯罪分子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的;

    (3)违法所得10-20万元的;

    (4)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3、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为特别重大案件:

    (1)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20本(份、个)以上的;

    (2)违法所得20万元以上的;

    (3)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查看详细>>
  • 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暂无相关数据!

    查看详细>>

我要提问 提交

2026-06-04 09:00:41

交通事故做完伤残鉴定,费用该谁承担

最近回复:

1.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一般由主张鉴定方先垫付,如受害人自行委托鉴定先垫付,后续诉讼可要求侵权人承担。法院判决后通常由败诉方承担,因其属于合理损失。 2.若双方都有责任,法院按责任比例划分费用承担,如主次责任中主要责任方承担70%,次要责任方承担30%。 3.交强险不承担鉴定费,商业险需依据合同约定,若未明确约定,保险公司可能在责任范围内承担。 建议受害人在自行委托鉴定时保留好相关票据,以便后续索赔。双方责任明确的情况下,可提前协商鉴定费用承担问题。投保时仔细阅读商业险合同关于鉴定费承担的条款。

2026-06-04 08:47:32

车祸车主全责导致腰1压缩性骨折伴随骨髓水肿

最近回复:

打122出认定书划分责任。交强险先赔医疗限额1.8万修车2千不足按责任比例分担。索赔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保存所有票据。协商不成去事故地法院起诉时效一年。

2026-06-04 06:58:24

对方在车辆定损时不参与该怎么办

最近回复:

结论: 对方在车辆定损时不参与,可自行委托鉴定机构定损留存材料,与对方及保险公司书面沟通并保留记录,沟通无果且车辆已维修可凭维修凭证索赔,对方拒赔可起诉维权。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车辆事故中,若对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却在定损时不参与,受损方自行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定损,其鉴定报告等材料是合法有效的证据,能证明车辆损失情况。及时与对方及保险公司书面沟通,是为了保障对方的知情权,留存的沟通记录可证明己方积极履行告知义务。若对方仍不配合,维修发票和清单等能证实实际损失,受损方有权据此索赔。若对方拒绝赔偿,受损方通过诉讼途径维权,鉴定报告、维修凭证等可支持其赔偿主张。若在处理此类情况时遇到难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详细准确的法律建议。

2026-06-04 06:07:47

事故决定私了,该怎么来确定损失

最近回复:

1.人身损害:及时就医检查,依据医院诊断等确定伤情,按医嘱治疗,保留挂号、检查等医疗费用票据,明确医疗损失。 2.误工损失:提供单位误工、收入及工资扣发证明来确定。 3.护理费用:有护理需求,参考护工收费或护理人员收入确定。 4.财产损失:对受损财产拍照录像,能修的以维修票据定损失,不能修的按市场价格结合使用年限、折旧评估。 5.双方核实各项损失,形成书面确认文件。

2026-06-04 04:13:43

交通事故不构成伤残,鉴定费由谁承担

最近回复:

结论: 交通事故不构成伤残时,鉴定费承担需结合具体案件中鉴定的必要性及法院判决确定,通常先由申请方垫付,若鉴定为查明损失必要费用,可能由侵权方承担,非必要则申请方自行承担,且不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 法律解析: 依据公平原则和司法实践,鉴定费一般先由申请鉴定方垫付。若法院经审理认为鉴定是查明事故损失的必要合理费用,即便未构成伤残,因侵权行为引发了鉴定这一必要程序,会判决由侵权方承担。反之,若法院认定鉴定并非必要,就会判决申请方自行承担。同时,交强险赔偿范围不包含鉴定费。在实际交通事故处理中,鉴定费承担情况较为复杂,每个案件都有其特殊性。如果遇到交通事故不构成伤残但对鉴定费承担有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2026-06-04 02:34:35

对方全责出车祸,精神损失怎样算

最近回复:

结论:在对方全责的车祸中,被侵权人若因人身权益受侵害造成严重精神损害,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赔偿数额需综合多因素确定,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讼。 法律解析:根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后果,侵权人获利情况,其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来确定赔偿数额。通常伤残等级越高、精神痛苦越重,赔偿越高。不过,被侵权人要有证据证明精神损害事实,像医院诊断证明、心理咨询记录等。可以先与对方及其保险公司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则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如果您在类似的车祸中遇到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2026-06-04 01:06:25

你好,我们孩子因为车祸想做评残鉴定,但保险公司说他们请鉴定机构鉴定,我担心不能公平公正,您们有什么建议吗

最近回复:

你好,双方对鉴定有异议可以起诉向法院申请,法院指定鉴定机构

2026-06-03 10:30:59

逆行无接触事故,对方摔倒后,后面又有一个摔倒的撞到中间这个人了

最近回复:

逆行方通常负主责或全责。无接触事故若逆行行为与首次摔倒有因果关系,需担责;后续摔倒属介入因素,需判断中间人是否有过错(如未设警示),按过错比例分担。最终以交警认定为准。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2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