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是否需要进行赔偿而言,须根据具体情况斟酌处理。
然而,若在试用期期间出于如下情形之一导致解约的,我方无需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实无法达到岗位录用标准;
(二)行为严重违反了我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存在严重渎职或不端行为,给贵公司带来了重大损失;
(四)您在试用期间同时与其他雇主签订劳动合同,这对本公司的正常运营产生了极大影响,甚至在我司向您提出纠正要求后依然未能及时纠正错误;
(五)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所设定的原因导致双方的劳动合同归于无效力;
以及(六)您被依法认定为了犯罪主体,并因此承受刑事处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