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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工作资料是否能带走

离职后工作资料是否能带走
新员工入职到新的单位时候,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了才保障自己的劳动关系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自己的权益就可能会受到公司的侵犯。《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当事人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2024-02-27 20:32:28 已帮助143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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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工作资料是否能带走
【问题解析】
离职后工作资料不可以带走,应当依法办理工作交接。离职的工作交接内容一般有:原部门的资料归还;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工作继续需要注意的问题;财务方面的借款收款结清;办公用品及钥匙的归还;固定资产的归还;工作服及工作证的归还;其他。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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