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案件审理期限对应的进展阶段。如果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法院审理期限为三个月;如果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期限为六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这两个期限是法院作出判决的时间范围,并非直接拿到款项的时间。
(二)判决生效后主动履行的情况。若判决支持劳动者的诉求,对方主动按判决内容支付款项,劳动者能较快拿到钱,具体时间取决于对方履行的效率。
(三)对方不履行时的强制执行流程。若判决生效后对方拒绝支付,劳动者需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通过查询、冻结账户,查封、拍卖财产等方式执行,顺利时能较快拿到款项,若对方无财产可供执行,则可能耗时较长或暂时无法拿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一)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二)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