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仲裁员对双方进行调解不成功的话,会给双方下达裁决书。
2、双方领取裁决书15天内如果不服,可以起诉到当地人民法院,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生效,那么就可以去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了。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
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六条
裁决书应当载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和裁决日期。
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
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