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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病故后的待遇

公职人员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丧葬费。如果是烈士的,抚恤金金额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上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又或者是基本退休费等。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第十八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最新修订: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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