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规定,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即不得进行经济性
裁员及无
过失性辞退。如果合同期满,公司则有权不与你
续签。
对于违规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
法规定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
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
劳动者支付
赔偿金。
如果发生
劳动争议,劳动者可向当地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三倍的,向其
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温馨提示】这是根据当前问题的经验总结,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审判尺度上有细微差别,办理案件一定要选择专业的律师,点击快速咨询,与律师一对一沟通法律诉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