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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只给98天产假是否违法?

公司只给98天产假是否违法?
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劳动保障的内容是主体的独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质利益。主体的独立人格是获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独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实现物质利益的前提。劳动保障首先要确立和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独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2024-03-03 20:14:30 已帮助186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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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只给98天产假是否违法?
公司只给98天产假是否违法要看当地的规定。

98天产假是国家法定产假,有的省市会延长产假,如果有规定延长的,公司只给98天,则是违法。

例如,根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陕西省在国家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60天,也就是说可以放158天产假,假如公司只给放98天,则是违法的。

员工如果跟公司协商解决不了的,可以收集证据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也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解决不了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女职工在产假期间按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生育津贴,是指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

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享受生育津贴的情形:

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五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结婚登记前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在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假期十天。

职工符合政策生育子女的,在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六十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天,夫妻异地居住的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天。

女职工参加孕前检查的,在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十天。

女职工生育三孩的,在前款规定的产假基础上增加产假十五天,男方增加护理假十天。

女职工生育孩子满一周岁前,所在单位应当严格依照国家和本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有关规定保证哺乳时间并提供哺乳条件。

所在单位确因特殊情况无法保证哺乳时间并提供哺乳条件的,经单位与本人协商,可以给予三个月到六个月的哺乳假,哺乳假期间比照生育津贴标准发给津贴,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

保障妇女就业合法权益,为因生育影响就业的妇女提供就业服务。

推行父母育儿假制度。

符合政策生育或者依法收养子女的,在子女三周岁以内,每年给予父母双方各累计十天的育儿假。

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和育儿假期间按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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