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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未缴纳社保的经济补偿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单位未缴纳社保的经济补偿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社会保险是国家为员工的生活、医疗保障而实行的强制性保险。所谓强制性,就是由法律法规直接对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规定,双方当事人不得自由协商。社会保险费纠纷属于劳动争议,产生社会保险纠纷可以采取三种处理方式,即行政处理的方式、司法救济的方式、社会参与和监督。的方式。因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不交、少交或迟交社会保险费纠纷是产生社会保险费纠纷的根源。
2024-03-05 00:55:42 已帮助258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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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未缴纳社保的经济补偿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1、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以实际工作年限作为计算基数,因此从实际提供劳动开始计算。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3、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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