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社保补缴停办的原因,具体要咨询当地的社保中心
考虑到参保单位以及参保人可能因为各种特殊原因导致基本养老险保费中断交费、欠费等多种情况,山东省今年推出了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补交的政策,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参保单位和职工因各种原因应保未保、中断交费或欠费的,按照历年的交费基数和比例补交基本养老保险费本金和滞纳金。其中,欠费单位履行缓交协议期间,补交已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欠费,不交纳滞纳金;应保未保、中断交费等新增补交的,交纳滞纳金。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的方式增加交费年限。
2、职工无法提供补交期间的历年工资收入或历年工资收入低于社会平均工资60%的,补交2007年底以前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全市历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确定交费基数;补交2007年底以后的,以全省历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确定交费基数。
3、参保单位为职工补交基本养老保险费时,应补交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四项社会保险费。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交费基数与基本养老保险的交费基数一致。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交费比例执行人社部门已公布的历年交费比例;基本医疗保险的交费比例执行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