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单位合法解约时,如果是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不用支付赔偿;若是经济性裁员等法定情形,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二)当单位违法解约时,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月工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