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规定付薪时间不支付工资即构成拖欠工资。工资一般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相应周期支付,有约定支付日期的需按约执行。
2.生产经营困难未经协商延期支付、资金周转不开未获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同意、以企业亏损为由随意扣发工资等情况不属于正当理由。
3.劳动者遇到拖欠工资,可先与单位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借助行政力量维护权益,也可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问题。
法律分析:
(1)用人单位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资,就构成拖欠工资。工资支付有基本要求,一般每月至少支付一次,不同工资制按相应周期支付,有合同约定支付日期的要依约执行。
(2)生产经营困难未协商、资金周转不开未获同意、以亏损为由随意扣发工资等情况,都不能作为拖欠工资的正当理由。
(3)劳动者遭遇拖欠工资,可先尝试与单位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能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
提醒:
劳动者要留意工资支付时间和合同约定,遇到拖欠工资及时采取措施。不同案情解决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劳动者要明确工资支付的正常规则,牢记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按相应周期支付,若合同约定了支付日期,用人单位需依约执行。
(二)当发现用人单位存在不属于正当理由的拖欠工资情形,如生产经营困难未经协商延期支付等,要及时采取行动。
(三)遭遇拖欠工资,先尝试与单位友好协商,争取和平解决。
(四)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介入调查处理,也可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1.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付薪时间不发工资,就算拖欠工资。工资一般每月支付一次,周、日、小时工资制的按相应周期支付,有约定支付日期的要按约执行。
2.生产经营困难未协商、资金周转不开未获同意、以亏损为由随意扣工资,这些都不算正当理由。
3.劳动者遇拖欠工资,先和单位协商,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
结论:
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规定付薪时间不支付工资算拖欠工资,劳动者遇此情况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投诉或仲裁。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按相应周期支付。若劳动合同约定了支付日期,单位必须按约执行。像生产经营困难未经协商延期支付、资金周转不开未获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同意、以企业亏损为由随意扣发工资,都不属正当理由,都算拖欠工资。当劳动者遭遇拖欠工资时,可先与单位友好协商,若协商无果,就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如果大家在工资支付方面遇到复杂问题,不知如何处理,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会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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