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者遭遇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时,通过劳动仲裁可主张拖欠的工资本金、加付赔偿金和经济补偿。拖欠的工资本金是用人单位未依约支付的劳动报酬总额;加付赔偿金是在用人单位经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仍拒不支付的情况下,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是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解除劳动合同,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不过,加付赔偿金的主张一般要以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程序为前提,具体要结合案件事实和当地仲裁实践确定。
2.解决措施和建议:
-劳动者应及时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标准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
-发现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
-若用人单位仍不支付,及时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