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自身工作年限和月工资情况。仔细核对自己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长,精确到月,同时计算出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对比自身月工资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若高于该标准,经济补偿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数额支付,且年限最高不超十二年;若低于,则按正常标准计算。
(三)与单位协商赔偿事宜。依据计算出的赔偿金额,和单位沟通,要求合理赔偿。
(四)若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