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工作期间,用人单位非法剥夺
劳动者权益,如要求劳动者超时
加班加点,或者少发
工资、不发
加班费,严重损害劳动者权益。为避免失去工作,有些劳动者不敢反抗继续工作。等到提出
辞职时,双方又因为这个产生
劳动纠纷,那么可能会去
申请劳动仲裁,这时候就要确定
仲裁时效。
2、按规定,劳动者知道自己劳动权益被侵害之日起1年内,就要向劳动
仲裁委提起仲裁,并且,辞职后一年内都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请劳动仲裁。
3、但是,如果存在
不可抗力或正当理由,导致
诉讼时效中止或中断,实际
诉讼时效可能会超过1年。如劳动者辞职后,向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等,就会导致
诉讼时效中断,那么,就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诉讼时效。
4、确定还在诉讼时效内,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时要收集整理以下的
证据材料:
(1)
劳动争议申诉书一式三份;
(2)到工商局查询用人单位的
工商登记资料一份;
(3)劳动者本人的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复印证据资料一式三份,如
劳动合同或协议、工资单、工牌、上班打卡记录、同事的
证人证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