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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是否可以作为普通债务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作为普通债务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一)》〔2020〕26号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证据直接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人民法院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据此,如果劳动者持有用人单位出具工资欠条的证据,且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劳动者可直接按普通债务向人民法院起诉

风险提示: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仲裁裁决后,当事人对裁决中的部分事项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发生法律效力。仲裁裁决的类型以仲裁裁决书确定为准。仲裁裁决书未载明该裁决为终局裁决或者非终局裁决。
最新修订: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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