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商解除时,双方要积极沟通,将解除时间、经济补偿等关键内容在解除协议中明确约定,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二)劳动者预告解除,要严格按照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的规定执行;若用人单位有过错,如未提供劳动保护、未及时足额支付报酬等,可即时解除。
(三)用人单位过失性辞退要掌握好劳动者存在严重违纪等过错的证据;非过失性辞退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经济性裁员要按程序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后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解除后及时出具解除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保转移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