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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劳务合同是什么

无效劳动合同是指订立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定条件,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法律后果的无效劳务合同
1、《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这一规定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部分无效作了具体规定。  
2、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合同可以由用人单位拟定,也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共同拟定,但劳动合同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才能签订,否则,订立的劳动合同为无效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否无效,主要的认定依据是看其是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最新修订: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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