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破产时,职工应及时关注破产程序进展,主动向破产管理人申报自己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划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经济补偿金等债权。
(二)职工要保留好能证明自己工作年限、工资水平等相关证据,以便准确计算经济补偿金。
(三)若对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中涉及自身债权清偿有异议,可通过合法途径向法院提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