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劳动仲裁追讨拖欠工资是劳动者的合法维权方式,不会因仲裁行为影响是否继续在公司履行职务。劳动者可依法通过仲裁维护自身权益,无需担心仲裁行为导致无法正常工作。
(二)若公司在仲裁后积极改正,补发拖欠工资并改善用工环境,劳动者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考虑继续留在公司工作。
(三)若公司态度恶劣,对劳动者存在报复行为或后续合作存在障碍,劳动者可依据法律规定,以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四)最终是否留在公司,建议综合评估自身职业规划与公司发展前景后再做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