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用人单位合法辞退且符合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满一年半的员工,应支付两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工资指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若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员工可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若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劳动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即四个月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