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入新单位:让新单位及时办理社保增员手续,使社保持续缴纳,防止中断。
(二)未找到新单位: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携带身份证等材料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三)打算暂时不工作:可暂停缴纳社保,但可能影响社保权益,像医保报销待遇。
(四)符合条件:若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申请领取,还可享受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等失业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