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两份劳动协议都在公司,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和劳动者应当各执一份协议,如果公司不给劳动者一份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如果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则依法予以赔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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