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员工因被认定不胜任工作而遭辞退时,单位或许得支付经济补偿。
其一,单位必须拥有确凿证据来证实员工不胜任工作,像清晰的岗位职责规定以及绩效考核的结果等。
绝不能仅凭自身主观想法就判定员工不胜任。
其二,单位一旦察觉员工不胜任工作,应先给员工提供培训机会或者调整其工作岗位。
倘若员工在接受培训或调岗后依然无法胜任工作,那么单位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告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便可解除劳动合同。
并且,单位需依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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