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处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职、退休时计算工作年限的暂行规定》(1995年国秘字第245号命令)第八条规定,工作人员受过开除处分的,应当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工作年限。
因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被开除之后,因为之前的没有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工作年限不能视同缴费年限,没有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可以退休;
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可以和被开除之后再就业期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满15年的,可以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