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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岁以上员工辞退补偿金

在中国,60 岁及以上的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联,多数情况下并非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

倘若属于劳动关系,当用人单位辞退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通常为 60 岁男性)的员工时,这便属于劳动合同的终止。

一般而言,这种情况下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因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本身就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之一。

然而,要是属于劳务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主要依据所签订的劳务合同来确定。

倘若合同里有关于提前解除劳务关系的补偿条款,那就按照该条款来执行;倘若没有相关约定,通常会依据公平原则等进行处理,但不像劳动关系那样有明确规定的经济补偿金等制度。

总之,不同的关系类型在处理辞退及相关事宜上有着明显的差异。

最新修订: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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