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造成死亡的:
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
2、造成残疾的:
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
3、侵害人身,没有造成死亡残疾后果的:
应当赔偿精神抚慰金。
4、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
(1)严重精神损害:
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
(2)一般性精神损害:
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计算标准根据伤残程度等级或者死亡后果在 2000-50000 元之间酌定。
该建始县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4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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