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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要求家庭妇女的误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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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19 · 3380人看过
导读:没有工作,不意味着没有误工费。家庭主妇是有劳动能力的,受伤前是家庭主妇,不等同她这一辈子都当家庭主妇,受伤阻碍了其再工作的能力。同时,家庭主妇付出的劳动为其他家庭成员能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工作,增加家庭收入作出了贡献,其在家照顾孩子做家务的付出具有一定经济价值。所以应当进行赔付。

是否可以要求家庭妇女的误工费?

是否可以要求家庭妇女的误工费?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第3款规定,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根据这一规定,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其计算公式可以表述为:

误工费赔偿金额 = 误工收入(天/月/年)× 误工时间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其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与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相比,在总的计算公式上是一样的,即:

误工费赔偿金额=实际减少的收入=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 - 事故受伤后劳动(工作)收入

其中,“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的确定,则是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赔偿金额的关键。“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的计算公式,按年计算,可以表述为:

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年)=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3

如果按月计算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其计算公式可以表述为: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年)=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36

对于家庭主妇如果被别人致受伤之后,很多都认为家庭主妇在要求赔偿是不应该要求误工费,但是要求误工费是允许的,因为家庭妇女并非没有劳动力的人,其对自己的家庭是一定的经济贡献,误工费还是需要人赔偿,一般按照无规定收入人群来进行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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