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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高温补贴标准是多少?

时间:2024-02-27 11:15:49 浏览:7093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广东省佛山市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80元;如果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按每人每天8.1元计算。用人单位安排高温作业劳动者当月临时从事非高温作业的时间不超过4个工作日的,用人单位应当足额发放当月的高温津贴;5个工作日以上的,用人单位可按劳动者当月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
广东佛山高温补贴标准是多少?

广东佛山位于我国的南端,夏天高温持续时间长,按照规定,佛山市内的企业要向员工发放高温补贴,尽管钱不多,但是体现的是企业的关怀。在高温补贴标准上面,每个地方的规定都所有不同,那么广东佛山高温补贴标准是多少?下面小编给佛山市民介绍下相关知识。

一、广东佛山高温补贴标准是多少?

按照《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和《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措施》等规定,6月至10月期间,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单位应按月发放高温津贴。今年高温津贴的标准和去年一致,为每人每月150元,如果需按天数折算的话,则按每人每天6.9元计算。此外,用人单位应该提供清凉饮料,但清凉饮料不能代替高温津贴。

未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补发;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二、单位不发放高温补助怎么办?

高温津贴属于劳动报酬(工资)的组成部分,该发而不发属违法行为,最高面临1万元罚款。未足额发放的,视为拖欠或克扣工资同时,职工如果未按规定领取到高温津贴,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也可直接拨打人力社保举报热线12333投诉。

三、高温补贴是否需要缴纳个税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第十条规定,“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因此,企业以现金或实物发放防暑降温费等都要并入个人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高温补贴可以纳入最低工资中么?

酷暑下工作的工人。在高温下的作业者进行一定的关怀,是十分有必要的。劳动保障部门表示,高温下工作应发放高温补贴。高温补贴不得列入最低工资中。按照国家劳动保障部门的相关规定,当气温超过35摄氏度时,企业应依据劳动合同中签订的内容,视工种和工作环境的不同,向职工发放高温补贴。但目前有个别企业在发工资时虽然名义上发放了高温补贴,但却将高温补贴金额计入最低工资中,侵害了职工利益。

由此可见,按照广东省规定,广东佛山高温补贴标准为每月150元,发放的月份为每年的6月到10月,这比北方城市发放的期限要久些。对于拒绝发放的,员工有权进行投诉,一经查处,企业会被处以罚款,最高为一万元。同时,有的企业还会发放清凉费等,这些和高温补贴不是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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