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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高温补贴发放标准2024

时间:2024-03-03 12:33:58 浏览:2036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夏季高温津贴。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可以每个月发,也可以一次性支付4个月的津贴。目前南京的标准仍然是200元/月。
南京高温补贴发放标准2024

南京高温补贴发放标准2020

高温下工作,对劳动者来讲是一件十分辛苦的事情,为此我国规定了高温补贴这个对其权益进行一定保障的制度。但各个地区热的月份可能有所不同,热的时间长短也有差异。所以各地对高温补贴发放标准的规定也不一样。下面,我们看看南京市高温补贴发放标准的内容。

一、南京夏季高温补贴发放条件:

企业安排职工在室外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工作的(不含33℃),应当向职工支付夏季高温津贴。

二、南京高温补贴发放标准及时间:

南京市高温补贴标准是每人每月200元,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按此标准支付的高温津贴,可按照规定税前扣除。

三、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规定,用人单位防暑的措施包括:

1、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当日发布的预报气温,调整作业时间,但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

(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2、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应当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3、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4、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综上可知,南京市对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是每人每月200元,支付时间是每年的6/7/8/9四个月。同时各位劳动者还需要注意,法律规定了高温补贴必须是以货币的方式支付,不能用实物代替。要是你还想了解其他地区高温补贴的规定,可以来电咨询律图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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