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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解除合同受什么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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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3 · 7116人看过
导读: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即企业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患病或者负伤,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单位解除合同受什么限制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相比,几乎都是处于弱势地位。所以,法律才给予了他们各方面更多的保护。比如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有一点限制。那么,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受什么限制呢?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

一、单位解除合同受什么限制

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即企业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二、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用人单位公布的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按照用人单位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用人单位按照前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书面告知劳动者理由。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没有约定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但是并不等于终身合同。在出现《劳动法》第24、25、26、27条的情形时,也可以依法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征求本单位工会的意见,并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前款规定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的,自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承担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法律通过限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来加强对广大劳动者的保护。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这点希望劳动者们能够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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