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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合并怎么变更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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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5 · 6877人看过
导读: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用人单位的合并指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指用人单位与其他法人或者组织联合成立一个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被合并的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另一种情况指一个用人单位被撤销后将其权利和义务一并转给另一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单位合并怎么变更劳动合同

单位合并也叫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单位合并有两种方式,新设合并和吸收合并。那么,单位合并对劳动关系有什么影响呢?该怎么变更劳动合同呢?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股份转让等情况应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发生合并后,合并后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其实际情况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者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变更原劳动合同。

企业因股权转让等原因变更法人名称属企业经济行为,原企业与职工订立的劳动合同仍然有效,但企业应与职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中的法人名称,职工拒绝变更的,原劳动合同可继续履行至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因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双方协商不一致,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企业发生兼并、合并或转制时,职工与原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仍然有效,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应变更劳动合同的法人名称。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部分,企业与职工应协商变更相关内容。

关于用人单位能否变更职工岗位问题。按照《劳动法》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精神,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而变更劳动合同,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若不能达成协议,则可按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变更、调整职工工作岗位,则属于用人单位的自主权。对于因劳动者岗位变更引起的争议应依据上述规定精神处理。

单位合并是单位发生了实质性的变更,当然也要变更之前的劳动合同,当然这种变更是发生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之下。本文由律图小编为您整理编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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