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社保纠纷 > 贵阳市社保缴费基数

贵阳市社保缴费基数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4 · 2398人看过
导读: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贵阳市社保缴费基数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贵阳市社保缴费基数

-贵阳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一)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统一为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单位工资总额低于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以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缴费基数。单位工资总额高于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部分,按规定补收。

(二)参保单位职工养老、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从7月1日起,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3227.45元)的,以3227.45元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高于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16137.25元)的,以16137.25元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在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至300%之间的,参保单位应据实申报。

(三)参保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从7月1日起,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80%(4303.27元)的,以4303.27元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高于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16137.25元)的,以16137.25元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在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80%至300%之间的,参保单位应据实申报。

(四)参保单位职工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从7月1日起,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00%(5379.08元)的,以5379.08元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高于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16137.25元)的,以16137.25元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在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00%至300%之间的,参保单位应据实申报。

(五)参保单位职工1月至6月份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低于2151.63元(月岗平工资的40%)的差额部分,于7月进行一次性补收。

相关法律规定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

对于贵阳市社保缴费基数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网站地图

更多#社保纠纷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社保纠纷最新文章

遇到社保纠纷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