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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审判人员的回避应该由谁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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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4 · 3422人看过
导读: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一般情况下审判人员的回避应该由谁决定,审判人员需要回避的情形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一般情况下审判人员的回避应该由谁决定

一、一般情况下审判人员的回避应该由谁决定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审判人员审理案件时需要回避的,一般是由法院院长作出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一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

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二、审判人员需要回避的情形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的;

(2)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4)与本案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

(5)本人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回避,但应当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1)未经批准,私下会见本案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的;

(2)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办理该案件的;

(3)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财物、其他利益,或者要求当事人及其委托人报销费用的;

(4)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各项活动的;

(5)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人借款、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或者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在购买商品、装修住房以及其他方面给予好处的。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审判人员审理案件时需要回避的,一般是由法院院长作出决定。

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律图网进行咨询,律图网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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