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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搬迁员工不愿意去公司如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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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19 · 8667人看过
导读:需要按劳动者工作的年限和收入来进行确定,一般劳动者工作满一年就可以按一个月工资来进行支付,如果未满一年但满了半年以上的也可以按一个月工资来计算,只有确定好才能给予相应的补偿。
公司搬迁员工不愿意去公司如何赔偿?

一、公司搬迁员工不愿意去公司如何赔偿

公司搬迁员工不跟过去的需要向员工支付一笔经济补偿金。单位需要向员工支付的经济补偿金规定是: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即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二、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辞退的员工有哪些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员工试用期被辞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如果员工出现了法律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况,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作出补偿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公司搬迁如果是市内与市内搬迁,员工不愿意去的是不会给予任何的补偿,如果是市内搬迁到市外的,一般就会按劳动者工作的年限和收入来进行确定经济补偿,在补偿时就需要由双方来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好就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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