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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分割房产税的规定是什么?

时间:2024-02-21 09:54:46 浏览:1980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离婚分割房产税的规定是关于夫妻房产的分割是不需要缴纳相关的税收的,根据目前我们国家《民法典》当中的规定,夫妻共同所拥有的财产是包括有共同的房产。这是属于原来房屋产权的所有者,所以是不需要交税。
离婚分割房产税的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分割房产税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分割房产税的规定是关于夫妻房产的分割是不需要缴纳相关的税收的,夫妻离婚分割房产是不需要缴纳相应的税款的。

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

二、与离婚有关的相关税收包括有哪些?

1、营业税

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

(一)离婚财产分割;

(二)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三)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四)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2、契税

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

3、个人所得税

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关于个人所得税,虽然没有直接说离婚财产分割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离婚财产分割时,按法律规定要判定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对婚后财产不管这个房屋的产权名是谁(其中一方),都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如果一方放弃,属于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夫妻在进行房产分割时是不需要缴纳税款的,但是如果这其中涉及到赠与房产的问题,那么就与过户有关,这种情况就是需要缴纳税款的情况了。进行房产的分割时是需要对于房产的性质以及归属进行全面的分析,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割房产的协商,可以减少很多不必要的后续法律纠纷。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现在因为夫妻感情破裂,选择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人民法院关于夫妻共同财产作出判决之后,那么就需要完成房屋的过户手续,在这种状况之下的话,是不需要缴纳相关的税收的,主要就是因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房产是属于共同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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