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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员工加班费如何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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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9 · 2347人看过
导读:辞退员工加班费的核算,是需要根据劳动者加班的时间点,结合劳动者的基本工资水平来确定的。需要注意的是,在现实生活当中,如果是加班的,此时就应当通过调休或者是加班工资发放的方式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辞退员工加班费如何核算?

企业辞退员工加班工资按照平时周末两倍工资来计算,还有法定节假日,比如说中秋国庆是三倍工资计算的,主要还是因为劳动者被辞退之后,需要得到一个经济补偿,并且加班工资的话也是按照平时来进行计算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企业辞退员工加班工资按照平时周末两倍工资来计算,还有法定节假日,比如说中秋国庆是三倍工资计算的,

1、标准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3)用 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

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第44第1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第44第3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3、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加班费的计算

一般情况下,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企业不需要支付加班费。但是应当注意,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职工工作的,仍然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费。

4、实行计件工资制度的加班费计算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如果说用人单位在辞退了员工后也是需要支付加班费用的,此时也是可以在一年内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来索要加班费用的,那么当事人通过劳动仲裁索要加班费用时也是需要提交一定的证明材料,通过这些材料来证明自己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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