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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工伤鉴定都需要带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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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6 · 10486人看过
导读:申请工伤认定,应提交:1、劳动者身份证复印件;2、用人单位情况;3、《工伤认定申请表》;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5、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做工伤鉴定都需要带什么材料

一、做工伤鉴定都需要带什么材料

申请工伤认定,应提交:

1、劳动者身份证复印件;

2、用人单位情况;

3、《工伤认定申请表》;

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5、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6、初诊病历、住院病历、检查报告、诊断证明等;

7、二人以上证人证言(事发第一现场证人的所见所闻)以及证人的身份证明;

8、委托他人代理时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二、工伤认定的时限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通知书送达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并抄送工伤保险经办机构。

三、工伤认定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发生工伤事故后,应在24小时内告知经办机构。工伤认定申请应由用人单位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之日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遇有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通常情况下在工作中,如果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要在第一时间送往医院就诊,并且在30天内本人向有关部门进行工伤认定,认定之后可以得到一定的赔付,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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