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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抵扣可以抵扣哪些东西?

时间:2024-02-23 23:56:38 浏览:9036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按照我国法律政策的规定,公司依照规定范围与标准为职工缴纳的社保可以抵扣以下内容: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社保抵扣可以抵扣哪些东西?

一、社保抵扣可以抵扣哪些东西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7〕512号)文件第三十五条规定: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二)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单位根据国家和省级人民政府的规定为全体雇员所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基本失业保险费,可按税法规定扣除。即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1、纳税人为其投资者或雇员个人向商业保险机构投保的人寿保险或财产保险以及在基本保障以外为雇员投保的补充保险,不得扣除。

2、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基金机构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进、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超过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比例缴付的部分,应将其超过部分并入个人的当期工薪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同时还规定,企业以现金形式发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医疗补助费,应全额计入领取人的当期工薪收入,并按章纳税。

二、社保注意事项

补充养老保险费税前扣除限额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在我国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中处于第二层次,是企业对国家为企业职工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和完善。

根据财税〔2009〕27号文件可知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有些人或许会把这项制度叫做抵税,其实不是这样的,正确的说法应该是公司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可以在税前扣除。大家注意不搞混淆了概念,抵税和税前扣除这两个是完全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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