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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员工辞退提前几天将辞职的意愿告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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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5 · 2005人看过
导读:试用期员工辞退提前三天将辞职的意愿告知单位,如果公民是正式职员,那么则需要提前三十天。此类自主离职1情形,单位是不需要支付补偿金的。离职后,公民也不得去领取失业保险金。
试用期员工辞退提前几天将辞职的意愿告知单位?

一、试用期员工辞退提前几天将辞职的意愿告知单位?

1、试用期员工辞退提前三天将辞职的意愿告知单位,具体理由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不过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不支付劳动报酬、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以下情形用人单位才可以在试用期内解雇劳动者: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职员在入职之前,是可以与单位协商约定一个试用期的,但是约定的期限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对于试用期约定有效的情形,在试用期内,单位如果发现职员不能胜任工作,那么可以依照规定与职员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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