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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延长假期属于法定休假吗

时间:2024-02-25 11:30:39 浏览:3168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受疫情影响而延长的假期当然不是法定休假期,实际上,全年的法定休假一共就是11天,包括春节的法定休假仅仅是初一到初三,初三以后都算休息日,此次受疫情影响,国务院办公厅而延长春节假期的,被延长的也只能按照休息日处理.
疫情期间延长假期属于法定休假吗

一、疫情期间延长假期属于法定休假吗?

疫情期间延长假期不属于法定休假,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全年法定节假日为 11 天,本次春节假期中仅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为法定节假日。也就是说,延期复工期间有单位需要正常生产经营的,不需要按法定假日支付 300% 的加班工资

延长假期应属于休息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 2020 年春节假期的通知》规定,“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安排补休,未休假期的工资报酬应按照有关政策保障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对加班的规定,法定节假日加班应当支付 300%的工资,不能以安排补休代替加班费;而休息日工作,优先安排倒休,不能安排倒休的,应当支付 200%的加班费。通过国务院对于“延长春节假期”的待遇规定可以看出,国务院对于延期复工的性质认定为休息日。

二、疫情期间被公司违法辞退申请仲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仲裁申请书》。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请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请人留存

2、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提交 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3、能够证明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协议)、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书、工资单(条)、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及复印件;

4、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被诉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如被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交其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明(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经营地等情况);如被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当提交其本人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地址、联系电话等。

5、仲裁委自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并送达当事人。 决定受理的案件,自接到通知后三日内到仲裁委领取《案件受理通知书》,办理受理手续。决定不予受理的案件,仲裁委向申请人送达《不予受理通知书》。

6、经仲裁委批准决定受理的案件,当事人在规定的举证期限内举证,超过举证期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在国家相关的法律制度当中对法定休假规定的很清楚,如果不是因为突然爆发了疫情,国务院不会无缘无故的去延长春节的休假时间.而且,很多省份一直到现在都没有正常的复工,在此期间的休假不可能按照法定休假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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