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权的行使】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
吴中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拥有丰富的诉讼经验。专注于婚姻继承领域、劳动领域、医疗美容领域及企业法律顾问,在实践过程中处理过大量不同类型的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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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合同当事方亦有权发起宣告合同无效之诉求。然而,为确保起诉资格和利益相关性,诉讼主体需与案件具备直接的、显著的利害关系。若有第三者自认为其对争议的诉讼标的具有独自的权利要求,则可依法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请求宣告该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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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规定,劳动合同在以下情况下将无效或部分无效:欺诈、威胁等不正当手段签订或修改合同;利用困境使对方无法表达真实意愿;规避法定义务,限制、剥夺劳动者权益;合同内容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争议应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裁决或法院诉讼解决,由司法机关最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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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协议在以下情况可能无效:限制期限超过二年、非关键员工签署、雇主未提供合理补偿、使用欺诈或威胁手段、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这些情形均可能导致竞业协议被认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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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工作属于非全日制用工,无需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虽然无试用期,但离职只需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雇主。针对非全日制用工关系,劳资双方完全有权利通过口头协议的方式进行约定,由此可见,企业未能与兼职员工签署劳动合同的做法并未触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