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预备是存在中止的。1、犯罪中止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2、犯罪预备在预备过程中的中止同样属于自动放弃的范畴。构成刑事犯罪的,要依据......
要根据具体所做出的行为来判断,如果只是吵架、殴打他人,则并不属于寻衅滋事的行为,所以不会构成寻衅滋事罪。如果构成犯罪的,按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衅滋事是指行为人结伙斗......
破坏生产经营罪指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 构成要件: (一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生产经营的正常活动。 (二)客观......
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
◆ 姓名:濮迅诺 ◆ 职务: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副主任、党委书记 ◆ 教育背景:2009年毕业于厦门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法学学士。 ◆ 专业资格:2009年通过司法考试 ◆ 职业经历:2010年3月至2011年7月,温州金点企业顾问有限公司,任企业顾问代理员 2012年6月至今,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 ◆ 荣誉称号: 在温州律师行业及司法局内,曾于2016年、2018年、2020年多次荣获“温州市律师行业年度优秀共产党员”、以及被评为“2021年度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在律所所内,曾荣获“新人优秀奖”、“业务优秀奖”、“业务突出奖”等诸多业务荣誉,及2018年度荣获所内“先进党员”等荣誉。 ◆ 业务特长:擅长处理民商事经济合同纠纷、企业法务及破产、清算事务、劳资纠纷、刑事辩护等 ◆ 行业内任职:鹿城法院律师调解员、鹿城区政协法律服务团成员、温州市律师协会民商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温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对外交流委员会委员、温州市律师协会企业重整重组与破产管理专业委员会委员。 ◆ 公益事务职务:鹿城区人民法院“法庭义工”海昌义工团团长、五马街道法律调解员、温州日报报业集团暖心驿站首批法律顾问律师、妙果寺园区市场法律顾问律师。 ◆ 企业类业务情况:自2013年起,从事破产清算相关业务,陆续参与并经办案件近百起,诸如温州新恒利来合成革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温州汇浩亚麻纺织有限公司强制清算和解案、温州市米醴琼酒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以及中孝阀门有限公司、浙江美福食品有限公司、温州珠联实业有限公司、浙江省海运集团温州海运有限公司、温州市国企经济贸易总公司、浙江金盛担保有限公司、百力橡胶轮胎有限公司、浙江富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一系列破产清算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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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用他人身份证件是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在需要证明身份的场合,故意使用伪造、变造的身份证件或盗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身份证件,情节严重的,会受到拘役、管制和罚金等处罚。因此,我们应该遵守法律法规,不盗用他人身份证件,共同维护社会公正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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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殴事件是否留法律记录取决于案情。轻微打架未涉刑事犯罪,通常不留警方记录,但可能受行政拘留、罚款等处罚。若打架升级为刑事案件,如故意伤害或扰乱公共秩序,犯罪人将被记录在案,形成案底。关键在于判断互殴是否构成刑事犯罪,若构成,则当事人会被强制登记,留下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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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传销活动并不直接涉及非法集资。传销在我国法律中定义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与非法集资是两种不同的犯罪行为。对传销活动的处罚包括有期徒刑、拘役和罚金等,情节严重者将面临更重的刑罚和罚款。因此,传销和非法集资是两种不同的违法行为,不应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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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冒牌产品,根据销售金额定罪。5-20万元将面临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销售金额50%-200%罚金;20-50万元则处2-7年有期徒刑和同样比例的罚金;50-200万元将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和罚金;超过200万元可能判15年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200%罚金或没收财产。